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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快遞計費規則
次 2016-10-13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
普通貨物計算重量是取包裹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中較大值的計算方式,普通貨物包裹體積重量的測量方式:長(cm)*寬(cm)*高(cm)÷5000.
例如:實際重量:紙箱裝滿物品后電子秤實際重量為10KG體積重量:40*50*61÷5000=24.4公斤(紙箱尺寸 長:61CM,寬50CM, 高:40CM)
計費重量:該包裹實際重量為10KG,體積重量為24.4KG,計費重量取體積重量按照25KG來計費。
計費單位:
每一票訂單的總重量可由多個包裹的質量累加,每個包裹的計費重量取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的較大值(只需計算一個首重)
1、21KG以下的包裹,以0.5KG為計算單位,不足0.5KG,小數位部分會進位到下一個0.5KG為計算標準。(當物品重量在18.05KG時,國際快遞計費按18.5KG)
2、21KG以上的快件,以1KG為計算單位,不足1KG,小數位部分會進到下一個1KG為計算標準。(當物品重量在21.1KG時,國際快遞計費按照22KG算。)
國際快遞DHL, 聯邦,UPS,TNT都按照以上計量方式算。